屏東縣霧臺鄉公所109年度「原住民族地區傳統遺址及生態資源維護計畫」臨時人員第三次招募簡章
壹、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9年2月4日原民土字第1090006063號函辦理。
貳、 計畫期程:報到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
參、 辦理單位:
一、 中央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二、 地方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
三、 地方執行機關:霧臺鄉公所
肆、 公告事項:
一、 需求名額:正取1人(文書助理1名)。
二、 薪資待遇:
(一) 文書助理每月薪資計新臺幣27,434元整。
(二) 文書助理每月補貼油料費5佰元。
(三) 109年12月計畫結束仍在職者將發放年終獎金。
(四) 人員均依規定投保勞保、健保,請檢附轉出單。
(五) 前項薪資及年終獎金額度依原住民族委會員核定為準,並符合最低薪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