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霧臺鄉公所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 甄選類別、名額:
110年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業務計畫臨時人員1名。
二、 需求單位:屏東縣霧臺鄉公所觀光課
三、 應聘資格:
(一) 性別:不拘。
(二) 年齡:65歲以下、18歲以上。
(三) 學經歷: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畢業或有相關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證照者為佳。
(四) 具備汽車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四、 契約期間:自中華民國110年9月08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
五、 僱用待遇:月薪新臺幣25,200元,並享有勞健保。
六、 需求特質:品行端正、負責守法、熱心有禮、吃苦耐勞、細心等,擔任相關工作者佳。
七、 工作時間及區域:
(一) 上班時間:工作時間為每日八小時,乙方應遵守。(工時:每週四十小時),必要時依需求調整之,因工作需求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時,工資按契約規定給予或於事後補給適當之休息。
(二) 工作地點:屏東縣霧臺鄉公所觀光課辦公室,必要時需下村辦理說明會及收件。
八、 工作內容:
(一) 協助承辦人至各村宣導110年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業務。
(二) 協助承辦人至各村辦理110年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業務說明會及造冊。
(三) 協助承辦人至各村辦理110年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業務作業。
(四) 協助承辦人核銷110年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計畫相關費用。
(五) 其他公所交辦事項。
(六) 每日依規定簽到及簽退,出勤及差假依人事規定辦理。
九、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0年9月6日中午17時截止,逾期恕不受理(不以郵戳為憑,請於截止日前寄達或送達,逾期不受理),報名表請至屏東縣霧臺鄉公所觀光課親領或至本所最新消息網頁下載,並繳交報名表至本所觀光課。
十、 甄選方式:採資格審查並視情況面談,錄取人員公佈於本所網站,餘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
十一、 錄取及報到:錄取公告將於110年9月7日下午17時前,於本所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錄取人員經本所通知後,需於規定時間內報到並依相關規定辦理,逾期取消錄取資格,另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之。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