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霧臺鄉公所清潔隊徵聘清潔隊駕駛2名
一、職 稱:清潔隊駕駛
二、薪 資:依學歷支薪(國中135俸點、高中150俸點起薪)
三、名 額:清潔隊駕駛2名
四、工作地點:屏東縣霧臺鄉公所(由僱主指派工作地點及項目)
五、工作內容:
(一)、垃圾清運、環境清潔及資源回收工作。
(二)、清掃街道、疏通水溝、割草及搬運工作、公廁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六、僱用期限:依甄選簡章規定辦理。
七、資格條件:
駕駛:
1.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2.國民小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思想純正、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或不法紀錄。
4.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最近三個月之體格檢查合格檢查表(需含肺部X光透視及嗎啡、安非他命尿液等檢驗項目)。
5.具有大貨車駕照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始得僱用為清潔隊隊員、駕駛。機關首長、主管長官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 本所之清潔隊隊員、駕駛;但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僱用者,不在此限。
八、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一)報名日期: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08年6月13日〈星期四〉17時前,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寄,逾期(以郵戳為憑)或非通信報名者無效,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清潔隊駕駛公 開甄選」。 郵寄地點: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二)應檢附證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填寫甄試報名表,並貼妥最近半年內2吋半身照片(於附件1內)。
2、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歷證件(影本)。
4、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最近三個月之體格檢查合格檢查表(需含肺部X光透視及嗎啡、安非他命尿液等檢驗項目)。
5、駕照(影本)。
6、切結書(於附件1內)。
7、專業證照(影本)。
8、戶籍謄本影本(僅原住民身分繳交)。
九、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13日(星期四)止。
十、聯絡電話及人員:08-7902234轉311,賴先生。
附件:
-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清潔隊員駕駛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