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甄選類別、名額:112 年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業務計畫臨時人員 1 名。 二、 需求單位:屏東縣霧臺鄉公所觀光課
三、 應聘資格:
(一) 性別:不拘。
(二) 年齡:18 歲以上、65 歲以下。
(三) 學經歷: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畢業或有相關電腦文書作 業系統證照者為佳。
(四) 須具備汽車或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四、 契約期間:自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30 日止。
五、 僱用待遇:月薪新臺幣 27,600 元,並享有勞健保。
六、 需求特質:品行端正、負責守法、熱心有禮、吃苦耐勞、細心等,擔任相關 工作者佳。
七、 工作時間及區域:
(一) 上班時間:工作時間為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每日共計 八小時,乙方應遵守(工時:每週四十小時);必要時依需求調整之, 因工作需求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時,工資按契約規定給予或於事後 補給適當之休息。
(二) 工作地點:霧臺鄉(含長治百合園區、禮納里)。
八、 工作內容:
(一) 至各村辦理 112 年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業務宣 導、說明會及相關業務事宜。
(二) 辦理 112 年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業務造冊、受理 民眾申請案、申請案件系統登打及彙整申請案件等相關事宜。
(三) 協助承辦人核銷 112 年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計 畫相關費用。
(四) 其他公所臨時交辦事項。
九、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2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截止,逾期恕不受 理(不以郵戳為憑,請於截止日前寄達或送達,逾期不受理),報名表請至屏 東縣霧臺鄉公所觀光課親領或至本所最新消息網頁下載,並繳交報名表至本 所觀光課。
十、 甄選方式:面試,正取 1 名,備取 1 名,未達 75 分不予錄取。
十一、 面試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 時間:112 年 3 月 23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
(二) 地點:屏東縣霧臺鄉公所(屏東縣霧臺鄉霧台村神山巷 73 號)。
(三) 方式:由甄試委員就應考人進行面試,評選結果需達最低錄取標準 75 分以上方得為錄取依據,如有未符合錄取者,則重新辦理甄選。
十二、 錄取及報到:錄取公告將於 112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於本所 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查閱。錄取人員經本所通知後,需於規定時間內報 到並依相關規定辦理,逾期取消錄取資格,另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之。
本簡 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