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原鄉地區傳統遺址及生態資源維護計畫」臨時人員第三次招募簡章
- 依據:屏東縣政府108年1月17日屏府原產字第10802268400號函辦理。
- 工作期程:108年4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共計9個月
- 辦理單位:
- 中央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 地方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
- 地方執行機關:霧臺鄉公所
- 公告事項:
- 需求名額:隊員2員。
- 薪資待遇:
- 擔任計畫隊員者每月薪資計新臺幣24,404元整。
- 隊員每月按上班日數比例補貼油料費新臺幣1仟元整。
- 108年12月計畫結束仍在職者將發放年終獎金。
- 每位人員均依規定投保勞保、健保,請檢附前單位轉出單。
- 前項薪資及年終獎金額度依原住民族委會員核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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